五年前打工受伤 今靠法院得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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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12:03 桂龙新闻网-柳州日报 | |
柳州晚报讯(通讯员骆欢记者梁海松)昨日,一位外地女青年走进我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接过执行法官交来的9000元钱,连声说道:“感谢法官为我追回赔偿款。”,同时还送上一面“执法为民”的锦旗。 原来,这位姓施的女青年是河池东兰县的农民,1998年1月在我市的一个小吃店打工时不幸因煤气中毒昏倒而被热水烫伤。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要求业主赵某承担赔偿款900 时间一晃就是五年,小施已经回老家了,但执行法官一直没有忘记这个案子。近日,以为风声已过的赵某又回到柳州,大模大样地在柳邕路开了一家火锅店。没料到11月28日清晨,执行法官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结果可想而知,赵某因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被依法拘留。 在铁窗里,赵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想方设法弥补往日的过错,3日后付清了全部赔款,他也因此得到了提前解除拘留的宽大处理。 责编:柳州电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