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出台“五不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12:45 新晚报 | |
本报讯12月5日,本报以《这家窗口“脸”真难看》为题,报道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的问题。据了解,社保局经研究决定:当事人停止工作、检查问题、听候处理。 同时,该局提出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工作人员“五不准”规定,即不准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不准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不准工作时间打电 |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游戏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点卡 ● 天气 ● 答疑 ● 导航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