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退租大动干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13:26 新民晚报 | |
法院判其道歉并赔偿 本报讯(通讯员杨克元陆莉萍记者陈俊)物业公司私自撬开业主承租房,强行搬离物品以示退租决心。双方走上法庭,判决后,业主再诉索赔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昨天,闵行区法院判处物业公司口头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近1400元。 2001年10月,诸葛先生与物业公司签下临时租房协议,诸葛为物业公司提供汽车维护修理,物业公司给诸葛租房优惠,协议对违约的事项也作了相应的规定。 今年5月,物业公司以协议规定期限已到为由,要求诸葛搬出承租房,遭诸葛拒绝。7月3日,在诸葛不在家的时候,物业公司派员砸窗、撬门,强行进入诸葛的承租房,并将屋内的桌子、床板等搬出屋外。诸葛闻讯与物业公司交涉,物业公司才停止搬运。5天后,诸葛从物业公司领回了被搬走的东西。然而经清点,却仍未找到部分物品。 7月24日,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诸葛提起反诉。10月21日,闵行区法院判决当事人解除协议,物业公司给付诸葛汽车维护费1万元,违约金2000元,诸葛搬离承租房。当天,诸葛又以物业公司的行为侵犯自己的人身权、健康权和财产权,造成一家人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为由,要求物业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精神损失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强行进入诸葛住所搬运财物,其行为侵犯了诸葛的合法权益,遂作出如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