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抱怨:电动自行车乱窜(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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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13:38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电动自行车数量骤增,新交通法规没有界定电动车能否上路,未来管理更麻烦 年底电动车陡增 从11月份以来,我市的电动自行车陡增,这些时速都在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给很多司机带来不便。 12月6日,记者在我市电动自行车销售点最集中的湖滨南路走访了几家销售点,经营者极力向记者推介一款外形类似女式木兰摩托车的电动自行车,一名店老板指点说:“这种比较轻便的一部700元,但不太安全,你如果要的话最好买这种好一点的,外观好看,而且后面还可以载一个人,时速可以达到25公里,现在售价是1800元。” 据了解,12月以来,每天这个店销售的这种简易电动自行车就有10多部,最多的一天卖了20几部。 电动自行车陡然增多也导致交通事故的增加。120医疗急救中心的王小姐告诉记者,很多上夜班的人选择电动自行车做代步工具,而事实上,晚上驾驶电动车最不安全,因为夜间的摩的很多,而且其他车辆在夜间也经常超速行驶,没有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的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最容易受伤害。 她说,仅上周她值班的时候就接诊4起有关电动自行车的意外伤害事故。其中三起都是在夜间。 一位被没收过电动自行车的读者王小姐也说,我在吕岭路的商场上夜班,家住在何厝,晚上11点多回去,你叫我上哪儿坐公交车去?我们一个月800元的工资,也不可能天天晚上打的吧? 新交通法规没界定它能否上路 市交警支队车管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目前电动车不允许上路,市政府80号令有明确的规定。现在街面上奔跑的电动车都属于无牌无证的。明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没有对电动车做出明确的界定,只是要求当地的立法部门根据本地的情况通过相应的法规来进行管理。而厦门市人大目前还没有通过对电动车进行管理的规定。 倘若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是按非机动车辆来处理的。 交警部门同时还表示,非机动车能上路的决定性因素是挂牌,就是要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方可上路。而非机动车辆能否挂牌,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在市区限制摩托车上路的大背景下,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可能性很小。 工商部门:能卖跟能上路是两码事 既然不允许电动车上路,为什么市面电动车的销路还这么好?市工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说,不允许电动车上路是交通管理部门的事,而能不能销售是厂家和商家的事,只要车辆质量合格就允许他们出售。“允不允许销售和允不允许上路这是两码事,现在市场上卖电动车的商家很多,而买电动车的顾客也很多。” “既然不允许上路,买电动车还有什么用呢?”记者问。这位工作人员说,“买了电动车并不一定要上马路,可以在院子里或是在厂区骑啊。” 律师:生产与管理是一对矛盾 厦门启和律师事务所的陈福阵律师认为,车辆在生产前一般经过交通主管部门的认可和允许。而现在对于自行车生产的管理已经放开,完全由商家根据市场来把握。商家把电动车纳入自行车的范畴来生产,所以商家的生产并不存在违法的问题。 陈律师认为,电动车的生产与管理形成一对矛盾,带来安全隐患。车辆大批生产并投入市场,而交通管理部门对这种速度较快的电动车缺乏有效的管理。那么就出现了两个问题:一、车辆本身就可能存在故障;二、电动车驾驶员并未经过专门的培训就骑车上路,对他人和自己都是一种安全的隐患。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