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骝仔”今天上了幼儿园(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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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14:4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在本报的持续关注下,越秀区有关部门担起了这个父贩毒母吸毒的孩子的教养重任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周敏、通讯员梁卫国报道:今天上午,因父亲贩毒母亲吸毒而无人照管的“马骝仔”,有生以来第一次上幼儿园了! 早上7时45分,“马骝仔”在大新街民兴里居委会干部的护送下,走进了广州市越秀区大德幼儿园。今天的“马骝仔”穿着一身簇新的棉衣棉裤,衣服是区妇联的阿姨们刚刚送来的,小脸也洗得白白净净。而半个月前,记者在街边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一副衣衫不整的脏模样,今天乍一看,几乎不认识了。 “哗!好靓!”“马骝仔”一走进幼儿园,就激动不已,一边惊呼一边爬上了滑梯。刚从滑梯上下来,他又骑上了小单车,边骑边喊:“看,我还会转弯呢!”他的兴奋劲儿把幼儿园的老师都逗乐了。幼儿园的其他孩子们也围了上来,不一会儿,小伙伴们就熟络起来。 “马骝仔”今年三岁半,父亲因贩毒被判刑十五年,母亲又进了戒毒所被强制戒毒。11月初,“马骝仔”成了有父有母的“孤儿”,全靠街坊们送衣喂饭,好心照顾。本报接到读者报料后,采访报道了“马骝仔”的不幸遭遇(见11月22日A6版《三岁“马骝仔”谁来管》);其后,又请各界专家为“马骝仔”谋划出路(见12月1日A6版《“马骝仔”命运牵动市民学者心》)。 报道引起了越秀区的重视,区妇联、大新街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多次上门看望“马骝仔”。居委会送“马骝仔”体检,还办理了幼儿保健手册和儿童免疫证。虽然“马骝仔”父亲贩毒母亲吸毒,不属于救济对象,但在居委会提出申请后,民政部门还是为孩子发放了每月300元的生活补助,街道办事处每个月也另外补助100元。 但孩子只养不教也不是良策,经过多方联系,越秀区终于为“马骝仔”找到了一个新“家”———大德幼儿园。在母亲戒毒成功或者另有理想去处之前,“马骝仔”将在这里学习生活。幼儿园为“马骝仔”减免了大部分费用,还赠送了一套寝具。这几天,幼儿园的老师们正忙着为“马骝仔”的衣服绣名字呢。别的小朋友都是妈妈绣,“马骝仔”只好由老师代劳了。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