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观道长获赔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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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16:40 北京晚报 | |
神职人员索赔姓名肖像权系全国首例 本报讯(记者邱伟)白云观经师首领马诚仁曾经为和光公司的一尊银制财神像开光。而自己开光的财神像竟被和光公司放在北京长安商场内销售。因此被停止了高功和法师工作的马道长将和光公司告上法庭。昨天下午,这起全国首例神职人员索赔姓名、肖像权案在朝阳法院一审宣判,和光公司被判向马道长书面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3万元。 2001年12月,白云观的几个道士在长安商场发现有马道长开光的财神像出售,柜台上的广告宣传画上印有马诚仁为神像开光时的照片一幅。道士回来后立刻报告了此事。白云观认为马道长私自开光严重违反教内规定,决定停止马道长高功、法师的工作,不再参加道场。马道长在法庭上提出索赔要求说,他被停职的近两年时间里,他共损失41000元。 法院认为,和光公司在未征得马诚仁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马诚仁的姓名及肖像,已构成侵权。但法庭同时指出,马道长在约两年的时间里,没有寻求减少损失的途径,应对此负一定责任。 凭残疾证坐地铁不免票 盲人状告地铁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