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父母无缘与子相见后续:警方有责任找回孩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2:29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12月2日报道的《》,其中丁圆(化名)的归属和两对父母的处境牵动了广大读者的心,他们热切希望此事能早日圆满解决。据悉,被拐儿童丁圆的父亲丁俊超已请律师帮忙,公安部门也表示将丁俊超被拐卖的孩子找回。 律师:没找回孩子案件不算完结 由于见亲生儿一事久拖不决,见子心切、焦虑万分的丁俊超经过反复考虑,决定找律师帮忙,先行调解,实在不行就诉诸法律。 为丁俊超提供法律帮助的天宏律师事务所律师臧济华和石亚陶告诉记者,“经过分析我们认为,丁俊超孩子丢失后立即报了案,公安机关以拐卖儿童案进行立案,确认了犯罪嫌疑人,并最终认定拐卖儿童事实成立,同时对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了审判,拐卖儿童的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丁俊超的孩子至今没有找到,该案并没有完结,公安机关有责任继续寻找孩子。从公安部门提供的证据看,石家庄北站当时捡到孩子并确实送到了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但公安部门并没有见到丁圆,公安机关应该按这条线索继续往下寻找。” 警方:找回孩子是我们的责任 12月8日上午,记者和丁俊超一起来到经办此案的鹿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该大队的王队长表示,律师说得有道理,做为公安部门着手办的“打拐”案,被拐卖“主体”没有找到,案件确实不算完结,要结案必须等找到丁圆。目前已确认丁圆被人贩子遗弃在了火车北站,北站派出所已将孩子送到了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可我们鹿泉市警方连同孩子的父母去了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不下十几趟。福利院只答复孩子被收养了,涉及隐私要保密,始终不告知孩子的下落。我们有责任找到孩子,给丢失孩子的亲生父母一个交待。为此事鹿泉市公安局领导给市局汇报过多次,但福利院不配合。” 打拐办:福利院应配合公安工作 记者就此案采访了石家庄市公安局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办公室的郭亚平。他说,案中涉及到的儿童应该由公安部门来查找,现知道孩子被送往了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鹿泉市的公安人员为此来过打拐办多次,他们去福利院查找孩子下落时,福利院理应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首先应协助公安机关确定哪个孩子是丁俊超丢失的,而确认最科学的方法是做DNA鉴定。可福利院始终不提供收养方的下落,DNA鉴定无法进行,不做鉴定,是不是丁俊超丢的孩子也无法确定。 读者朋友如果对此事件感兴趣,可拨打本报热线:0311—8631211,一起来为双方父母出出主意。 本报记者:刘良玉、肖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