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椅汉子”3年官司终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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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2:55 时代商报 | |
3年前,姜多好因工伤事故瘫痪在轮椅上,两个孩子因此失学,全家靠乞讨在厦门打官司。官司一打就是3年,他尝尽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12月5日上午,从厦门市湖里区法院执行法官于鲁燕手中接过20.8万元的现金支票时,这位苦难的汉子流下了泪。他说,他要先还清债务,然后让孩子重返校园。昨日上午,在记者的陪同下,他携家人踏上了还乡之路。意外事故造成二级伤残 2001年3月17日,姜多好从安徽来到厦门,在湖里区的一个建筑工地打工,当时他尚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月20日下午,他往钢筋篮里装货时,吊篮突然启动,工友大声呼叫。慌乱之中,操作员停下吊篮又再次启动,将正往外跳的姜多好夹住腰部。当年5月28日,厦门市劳动安全监察部门确认该起事故为工伤事故,伤残等级经鉴定为二级。在姜多好治疗期间,建筑工地施工方闽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厦门分公司支付治疗费近4万元。施工单位不服赔偿裁决 2002年2月20日,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闽西公司支付医药费1215.4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200元、交通费300元、工伤津贴11610元、一次性伤残补偿费105030元。但双方都不服裁决,分别向湖里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闽西厦门公司称已将工程分包给郑某,姜与公司没有劳动关系,因此法院一审判决郑某为姜多好的工伤负责。姜不服,上诉到厦门市中院。中院基本维持原判。厦门公司冒领6万伤残金 二审后不久,姜多好的律师发现,闽西公司投保了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公司代领了姜多好6万元伤残赔偿金。姜多好向厦门市中院院长朱珍钮申诉,要求闽西公司承担责任。今年4月17日,姜多好与闽西公司达成协议,公司支付给姜5万元赔偿金。经中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该案发回湖里区法院重审。湖里法院重新审理后判决,闽西公司应为姜多好的工伤负责。优先审理法院强拨20万 闽西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时,中院优先审理了此案。11月初,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湖里法院一审判决,判令闽西公司赔偿姜多好22万余元,扣减已支付和先予执行的款项,尚应支付20.8万元。由于闽西公司拒不到庭,湖里法院依法从原先冻结闽西公司的账号内强制划拨21余万元至法院账户。为了安全,湖里法院还派人护送姜多好一家到银行,将现金支票兑换成银行卡,并将其送回在厦的暂住处。姜多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是坐着轮椅边乞讨边打官司的,尽管官司打得太曲折,但他还是从中感受到了一些温暖。 这场历时3年的官司终于打赢了。12月8日,姜多好一家人从厦门火车站出发,踏上前往安徽寿县老家的火车。据《东南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