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工伤保险找社保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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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3:28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昨天,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对外公布了刚制定完成的《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支付操作暂行办法》,这一《办法》将作为配套文件与200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同时实施。其中规定,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简称“社保所”)将负责本辖区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员的申报、支付等业务。 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参保单位应及时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证》和《增、减表》报送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并录入系统,建立工伤职工支付信息数据库。1 作者:奚宇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