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推迟50分钟下午时间不变 市中院调整开庭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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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5:4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文生)记者昨天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机关单位上下班时间的通知》,市中院将原来安排的开庭时间做了相应的调整。 具体调整方案为:开庭时间安排在下午的案件开庭日期、时间不变;开庭时间安排在上午的案件开庭日期不变,但时间统一推迟50分钟,即原来的8∶30-9∶50变更为9∶20-1 作者:记者李文生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