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大型汽车补贴4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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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6:55 生活报 | |
本报首席记者 安刚 本报10日讯今日,哈尔滨市经贸委、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哈市对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使用年限在8至10年的大型载货、载客汽车,每车补贴4000元。据悉,此举是为鼓励汽车报废。 补贴车辆范围为:20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拆解的,使用年限在8至10年之间(即注册登记日期在199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的大型载货、载客汽车。每辆汽车补贴4000元。据了解,大型载货汽车是指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上(含4500千克)的载货汽车,以及准牵引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的半挂牵引车;大型载客汽车是指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在19人以上(含19人)的载客汽车。 属于补贴范围内的车主在本月11日至31日可持报废单、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工商银行田地支行西十六道街分理处办理。(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