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就该不发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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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7:37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赵锋实习生吴玉梅“到公司工作一个月,虽说是试用,但说好的工资却被公司无理扣发,难道这家公司试用期就不给员工发工资吗﹖”昨日,从内蒙古来西安打工的尚女士在向本报投诉时非常气愤地说。 据尚女士讲,她是今年11月5日被招聘到陕西金实科贸有限公司做设计工作,当时说好公司每月给她在试用期发500元的底薪再加上业务提成,但是到12月5日她表示要辞职,并找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该公司一位王经理,王经理表示,他希望尚女士能到公司协商解决此事。 就该公司的这种做法,省劳动厅有关人士认为,《劳动法》规定员工应该拿到合法劳动收入,而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员工全额工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