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已“变”二手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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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8:03 今晚报 | |
张老汉买房1年多,一直没拿到房产证,而且房款也多收了,原来——新房已“变”二手房经消协协调有望领回房产证退还多收房款 本报滨海讯(见习记者孙倩琳)买房1年多,却始终没领到房产证。不久前,张老汉求助开发区消协,发现花29万元当新房买的竟是二手房,而且房款也多收了。迫于多方压力,日前开发商表示,退还多收房款,并尽快帮张老汉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 去年3至5月间,张老汉以儿子的名义分3期共支付29万元房款,购买了位于开发区第三大街20号的沁园小区A栋3号楼502室,并与天津开发区环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正式购房合同。合同标明所购房屋面积134.14平方米,而房屋实际面积却为133.14平方米,也就是说开发商多收了张老汉3000多元房款。 张老汉家与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后,本应持有一份合同文本,但开发商以“办理公证”为由收走,后来一直没有发回张老汉手中。今年春节,张老汉登门索要房产证,发现售楼处人去楼空。 张老汉只好求助开发区消协,消协在开发区房屋交易所查到,张老汉家所买这套房屋早已被开发商在2000年7月4日卖给了一个叫于翔的人,此房还抵押给建行天津市分行某支行。 张老汉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东拼西凑借钱买的房子竟然早被卖出过。在开发区消协的干预下,开发商已答应退还多收的3000多元房款,并承诺为张老汉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心力交瘁的张老汉说,奔走了1年多,终于要见到希望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