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特困群众将领到救助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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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8:14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柏诺记者左楠)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春节前我市将有近10万名农村特困群众领到每人每年200元或60元的救助金,并拿到“救助证”。救助对象每年审核一次,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目前我市有农村特困家庭68757户、特困人口182686人,占非农业人口的3.65%。除因灾致贫、优抚对象、五保对象和已纳入低保家庭者仍按原有资金渠道实施救助外,还有近10 对这些救助对象,我市将采取长期救助和临时救助两种方式。长期救助对象每人每年原则上不低于200元,临时救助对象每人每年原则上不低于60元。长期救助对象实行定期定量救助,由乡(镇)按季度发放救助款,临时救助对象由乡(镇)半年发放一次救助款。 救助资金采取集中发放的形式进行。特困户凭户主身份证和《救助证》,按照《救助证》上标注的补助标准到指定地点领取救助款;有条件的地方,救助金将逐步通过当地信用社发放,以确保资金发放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长期救助对象和临时救助对象 长期救助对象包括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 临时救助对象包括有劳动能力,但因病、因残、因灾、因不可抗拒力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已享受五保供养、优抚及其他救济待遇,其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农村家庭。 申请救助金程序 本人(或委托申请人)提出申请或由村民小组提名→村民小组核实后报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委会初步确定救助对象和类别→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以上,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入户核查、公示,7天内确定救助对象和类别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县民政部门15天内审批发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