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缩水”快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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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8:20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2月10日讯(记者谷朝明) 明天起,本市将开始申报2004年度社会保险基数。针对往年个别参保企业为职工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存在未按规定如实申报,导致部分职工社会保险关系无法接续、养老金水平偏低等问题,劳动保障部门呼吁市民大胆举报。 市劳动保障部门提醒,从业人员认为本人实际工资总额与企业申报数不一致的,应及时向企业劳工部门查询,对于企业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申报、公示以及瞒报或虚报工资收入 据悉,参保的各类企业或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等应在2004年1月15日前,按规定向所在区(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社保缴费基数。企业申报缴费基数时,从业人员个人以2003年度本人工资总额作为2004年度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单位以全部从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企业基数申报表要经从业人员签字确认。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等可通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劳动事务代理机构进行申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