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不”打造阳光中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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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8:28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唐葵阳)12月10日,沈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内,来自沈阳市47家房产中介机构的负责人举手宣誓争当阳光中介。 宣誓以“透明取酬、遵纪守法、诚信执业”为主题,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十不公约”: 一、不夸大宣传,不误导客户。 二、不为权属不清或不具备交易条件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 三、不以个人名义受理业务。 四、不承担不能胜任或无法完成的委托。 五、不办理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委托事项。 六、不收看房费。七、不巧立明目收费。 八、不索取或收受中介费用以外的报酬。 九、不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十、不签订违法合同。 针对沈城房产黑中介经常出现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种种现象,市房产局市场处钟杨处长向广大市民传授了辨识黑中介的两大秘诀。 秘诀一:正规中介有名单可查 11月末,市房产局面向社会公布了沈城具备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业资格的名单,消费者办理买房、卖房等事宜到具有合法资格的中介机构去办理。 秘诀二:辨别房产中介是否合法 房地产中介机构取得了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房产部门颁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业资格证书》,即视为合法的中介机构。市民可直接查验其是否具备两证;也可向房产管理部门咨询;还可在沈阳网上房地产(www.syfc.com.cn)查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