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欠薪与垫资施工的怪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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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8:39 沈阳晚报 | |
以往,人们听到包工头欠薪的事情,总要骂包工头心太黑。其实抛开故意拖欠等原因,民工对小工头,小工头对分包商,分包商对总承包商,总承包商对开发商,自下而上,层层都在仰人鼻息地过日子。你不签劳动合同不打这份工,别人有干的;你不愿意垫资施工,别人有愿意垫的。试想,当垫资施工、民工工资按项目周期而不是按月结算等都成为“行规”的时候,欠薪的风险已大到了什么地步?至此,我们除了诅咒那些为了追求利益而故意拖欠的黑心包工头,是不是更应该看到,失衡市场直接导致的违法“行规”,更是造成民工欠薪 我们在感叹市场力量太强大的同时,也不能不看到,我们的市场还是很不规范的市场,市场力量的强大不过是畸形的强大。以民工分布最广、欠薪问题最为突出的建筑业为例,仅施工资质来说,目前好像就没有把劳动用工规定纳入资质标准。那么,随便拥有几台设备,随便拉来一批民工就可以分包工程,政府对其没有任何社会法人的要求与约定,由这些散兵游勇式包工头参与“竞争”的市场,称得上是成熟健康的建筑市场吗? 民工欠薪问题,说到底,是我国行政与法律在种种违法“行规”面前无所作为的集中体现。笔者以为,除了加强政府劳动监察队伍的建设,立法机关是不是也要在相关法律中更多地采用一些刑法要素,加大制裁劳动关系中违法行为的力度,发挥震慑此类违法行为的目的呢?(龙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