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薪行动遇上“钉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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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8:57 中国宁波网 | |
记者许玉芬 东南商报讯拖欠职工1万多元工资,面对劳动监察人员的调查,却拒绝承认,拒不支付。昨天上午,市劳动监察支队对宁波东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 近日,该公司3名职工严祥友、周文飞和朱国贤向市劳动监察大队反映,企业连续拖欠 据了解,该公司主营业务是獭兔养殖。根据公司另一名职工的记录,公司拖欠严祥友、周文飞和朱国贤的工资,达10354元。但公司法人代表范永平拒绝承认,表示要请专人来核对。 因为范永平提供不出公司的财务账目和有关工资发放的规章制度,执法人员按规定以举报人提供的证据和旁证,要求范永平当场支付10354元工资,遭到范永平的拒绝。执法人员于是对东茂公司签发了限期改正指令书。根据指令书规定,东茂公司除了在3日内还清欠款,还要支付相当于工资总数25%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再不执行,还可以对企业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人代表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处以1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面对限期改正指令书,范永平竟拒不签字:“你们要怎么样处理就怎么样处理,随便。”随后就不见了。 据市劳动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明显减少。“春雨”行动自12月1日开始以来,总共只接到拖欠工资的投诉七八起,而且执法人员一到,都能当场支付。像东茂公司这样的案例,在今年还是第一次碰到,估计最终要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本报将继续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