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抢劫万余元 五人小团伙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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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9:09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 12月 10日讯(记者 王永端 通讯员 张雪梅王道福)5个年轻人从临沂、滨州等地窜至张店,汇聚到一起,夜间实施抢劫,短短 1个月间,抢劫了价值达 1.3万余元的物品和现金。12月2日,刘某、吴某等人被张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 3年— 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刘某等 5人最大的 22岁,最小的只有 17岁。今春, 5人不约而同地从临沂、滨州等 2003年 5月 12日23:30许,刘某等人又窜至张店莲池公园内,采取殴打等手段,劫取周某的摩托车、手机、手表等物,价值7248元。 在短短 1个月时间里, 5人共抢劫物品和现金 1.3万元。 5月20日19:00许,当刘某、马某等人窜至邹平县某工业园附近实施抢劫时,被当地警方当场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