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办登记惹出继承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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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9:21 中国宁波网 | |
蒋君亚肖胡萧剑 东南商报讯丈夫意外身亡,陈某改嫁他人,因双方结婚时未办理登记手续,陈某和女儿的继承权得不到前夫家属的承认。日前,在慈溪法院的主持下,陈某与前夫母亲达成调解协议。 据了解,1993年,重庆女子陈某与慈溪人韩某认识后不久便同居了,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后两人生了一个女儿。1997年2月,韩某意外身亡。几年后陈某带着女儿改嫁。 陈某再婚后,夫家居住情况不好,于是陈某提出继承前夫2间两层楼房的要求。但韩某的母亲以未经结婚登记为由,拒绝分割财产。陈某和其女儿只好将韩某的母亲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与韩某在《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前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育一女,已构成事实婚姻。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韩某的母亲给付陈某与其女儿1.3万元,房子则归韩某的母亲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