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领公款2万元供己挥霍原福州“三福”老总被判1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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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9:22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原福州三福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三福公司)总经理郑某某利用职便,于1999年1月至2000年12月间,采用虚报冒领的方法骗取公款2万余元供自己挥霍。昨日,被告人郑某某被台江区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作者:蔡啊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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