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日式酒吧不接待中国人 因追求高利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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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9:42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广州一咖啡厅拒绝中国人 自称“只接待日本人” 核心提示 “为什么中国人开的日式酒吧不让咱同胞进!”家住上海市顺昌路的卢先生对自己的一次遭遇颇感气愤。不久前,卢先生和朋友被一家日式酒吧的咨客小姐以“不做国人生意”为由拒绝入内。卢先生投诉说,不久前他和母亲一起陪两位客户在上海市陕西南路一家饭店吃过饭后,路过一家名字叫“美×”的日式酒吧,便决定到里边喝茶聊天。然而没有想到,里面的咨客小姐热情地用日语欢迎他们之后,却在上电梯时把他们拦住了,因为在交谈中小姐得知他们是中国人,便告诉他们,这个酒吧是供日本客人消费的场所。卢先生当场就质问对方,咨客小姐连说对不起,但最终还是拒绝了他们。 记者随后对卢先生所反映的酒吧及其他一些中、高档的同类酒吧进行了察访,结果发现有不少酒吧存在类似情况。 记者暗访日式酒吧“我们不做中国人生意” 11月7日晚上10时许,记者一行来到陕西南路的“美×酒吧”。一楼大堂一名穿着和服的红衣小姐,见客人到来,连忙用日语问好,并且殷勤地将我们带到电梯。但记者一开口说话,红衣小姐就改用汉语说:“里面没有坐位了。”见我们记者径直往前走,红衣小姐出口就说:“对不起,我们这里是不做中国人生意的。” 我们直接来到酒吧的大厅,发现大厅内有许多空位。一名主管模样的女子和一群服务生低着头向记者行礼,并用日语问候。但记者表明自己是中国人时,那名女主管忽然改口说:“今天是日本人包场,不再接待其他人。”记者亮明身份后,问她刚才咨客小姐称“不接待中国人”的说法是什么意思时,这名主管女子连称,这不是酒吧的意思,而是咨客小姐不会办事,误解了老板的意思。选择顾客 宾馆可以拒绝衣冠不整者 在随后的交谈中,该名姓黄的女主管透露了一些酒吧拒绝中国客人的原因。并有了这么一番对话——— 黄:我们平时是不喜欢中国人来酒吧消费,但不是歧视,就像宾馆可以拒绝衣冠不整的人士进入,这只是一个制度而已。 记者:你觉得这么做是否会伤害了中国人的感情? 黄:我们实际上没有让接待小姐这么说,有时候她们看到我们的经营难处,主动为我们拒绝了一些客人。记者:经营上的什么问题? 黄:主要是经营中遇到过很多纠纷,这些纠纷都是发生在中国人身上,这是导致我们不欢迎本地消费者的原因。 记者:出现的纠纷都是客人的问题吗? 黄:这里的最低消费是300元,有的人不能接受而要讨价还价,有的人还在酒吧里大吵大闹,非要按照实际消费额多少买单,这样我们就亏了。 记者:除了这些,是否还有其他原因? 黄:日式酒吧的特点是静,主要针对目标是日本消费者,他们也喜欢安静的场所,而中国消费者很多人爱闹,极大地影响了这里的生意;另外,很多本地客人过来消费的目的不是喝酒,而是把这里当做一个交际的场所,到处发名片,拉业务,使这里的消费者受到了骚扰。 记者察访 没有中国人的酒吧不见得安静 记者随后又察访了六家日式酒吧,发现这些酒吧并不都像黄小姐说的那么安静。不少日本客人在酒吧内高声唱歌,大声说笑,气氛与一般酒吧并无差别。“无论是中国消费者还是日本消费者,都应该尊重别人享受安静的权利。对于商务洽谈来说,一个很好的消费氛围,能够促成一笔生意。但这和消费者的国籍无关。任何一个国家都会有不同素质的消费者。”在上海某电子行业工作的周先生对此感触颇深,他也有过在日式酒吧“不被欢迎”的经历。 那么拒绝中国人入内的真正原因究竟是什么? 乌鲁木齐一家酒吧的方小姐道破天机:“很多酒吧拒绝中国人入内,并非真的因为‘中国人好闹事’。主要的原因是,外国客人消费能力高,在酒吧的消费额也普遍较高,能够给酒吧带来更高的利润。” 事实上,上海多数日式酒吧并不直接明示拒绝中国人入内,而往往以“客人满了”、“被包场了”、“我们只为会员服务”等借口婉拒。 专家说法 拒入属于消费歧视 针对一些日式酒吧的拒客行为,记者采访了复旦大学社会发展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胡守钧教授。“酒吧是和一般的商店一样的营业场所、公共场所。我们没有看到哪家商店允许张三进,不允许李四进,酒吧也应一样。”胡守钧教授说,“酒吧老板认为中国人太吵影响生意,这种说法站不住脚的,不是所有的日本人都喜欢安静。如果中国客人大吵大闹,扰乱酒吧的正常经营,可以由公安部门来处理,而不能以此拒绝中国客人。假如在上海出现了大量日式酒吧、美式酒吧、德式酒吧,这些酒吧只为外国人提供服务,这显然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相反,星级酒店“衣冠不整谢绝入内”的告示,则是允许的。从合同的角度看,这可以视为合同的附加条件———本酒店只为高层次的顾客提供服务,进入本酒店消费必须遵守酒店规定,这条规定更多的还是警示、提醒,目的是要消费者自觉遵守,并没有强制性行为;从经营者的角度来说,这样的规定是酒店服务行业的经营自由,任何顾客只要衣冠端正都可以入内,不存在歧视行为,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主管部门 酒吧行为涉嫌违规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一位负责消保的人士指出,酒吧作为一种商业性的营业场所,当其经营过程中有选择性向特定人群提供服务时,首先应当考虑到对消费者的人格、民族尊严的尊重,更不能因为个别中国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出现的不文明的行为,而推定至整个民族,以拒绝中国人入内,其行为带有民族歧视,也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同时,法律规定,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或服务时,享有自主选择权,如果日式酒吧拒绝中国人入内消费,剥夺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同样违法。 为此,工商部门将根据情况调查,如果发现经营者有上述行为,将立即勒令其整顿。作者:吕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