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焦点问题浮出水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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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9:59 现代快报 | |
快报记者 孙洁 [新闻背景]截至昨日,南京拆迁新政十天公示圆满落幕。10天来,快报热线共接听市民意见达2000余次,接待市民来访上百次,接到王府大街、宝善地区、邓府巷等地区群众集体讨论意见稿10余份。本报整理发现,市民至少在五大问题上意见鲜明。 产权调换应区位相当市民对产权调换条款提出了很多意见,认为该条款不足以保障被拆迁户利益。该条款仅规定要提供两处以上房屋待选,建筑面积不小于被拆迁房屋,但区位没有限制,如果从一类区位被换到六类区位,则不能体现“拆一还一”的政府诺言,市民强烈要求对产权调换待选房屋条件详加限制。 拆迁指导价名不副实另一个备受市民争议的是“拆迁区位补偿指导价”,专家和市民一致认为,拆迁补偿由市场价决定,“指导价”有政府指导补偿价之嫌,与其保底价的真正含义不符。新房增加补偿逐年递减新房拆迁增加补偿以5年为分界限是江苏省拆迁条例规定的,但市民提出,5年为界太绝对,易给开发商以拖延的方式钻空子,宜采用10年内增加比例递减的方式,比如5年拆迁增加15%%,6年拆迁增加12%%,7年拆迁增加10%%……此举可以缓解5年前后拆迁居民之间拆迁款相差15%%的巨大差异,也不违背省条例。拆迁评估根据市场指导价市民普遍对拆迁评估不放心,要求将“按拆迁时的二手房市场成交价评估”作为评估标准在新政中加以明确。评估结果可申请复核新的南京拆迁管理办法中仅规定,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原评估机构解释、说明,经解释说明仍有异议的可委托其它评估单位重新评估。但建设部刚发布的《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却规定,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拆迁当事人可要求原拆迁单位复核估价。估价结果改变的重新出具估价报告;未改变的出具书面通知。有市民认为,复核程序比南京草案中的“解释、说明”更正式,建议添加。 据悉,南京拆迁新政起草小组正在就收集到的市民意见考虑修改,要点包括上述市民意见,近日将出台修改意见,本月20日左右为新政定稿,明年元旦前后正式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