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职员涉嫌犯罪被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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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0:00 今晚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文煊善来记者曹永东)天津商业银行某支行会计科长李某涉嫌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日前被市人民检察院二分院批准逮捕。 经查,2000年12月,马某利用假印鉴将天津某房地产公司在该商业银行某支行账户内的500万元划至某私营企业账户内。在划拨过程中,该行会计科长李某,置我国票据法而不顾,在核印人员发现转账支票印鉴有问题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不向付款单位进行核实,而将5 据悉,根据《刑法》第189条规定,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