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人减刑 损财又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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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0:07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 (周建新 冯贵夫记者王兰)侯某为给其子办减刑拿出万余元给了“办事人”,可结果未能如愿。为讨回“办事”款,侯某将办事人白某告上法庭。但令侯某始料不及的是,官司不仅未赢,“办事”款还被上缴国库。 据介绍,1999年9月7日,家住岫岩的侯某的儿子因和他人合伙盗窃“圣伯纳”名犬被当地法院判了11年有期徒刑。为给儿子减轻牢狱之苦,侯某委托同乡白某办理。白某于2002 事后,侯某认为白某没把“事”全办好,又听说白某用他的办事钱做了生意,遂向白某追要,但白某以钱花完为由拒绝。侯某遂向岫岩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白某返还1.1万元“不当得利”之款。 法院审理认为,白某、侯某双方实施的行为均违反了我国法律,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驳回侯某诉讼请求的同时,依法将白某剩余在手中的9000元钱予以追缴,收归国家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