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成铁车辆段干部贪污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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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0:22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高志超记者车文斌)昨日,记者从成铁法院获悉,原成都铁路某车辆段劳动服务维修中心经理、今年56岁的王新奎以不良手段贪污公款近5万元,构成贪污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有股级干部身份的王新奎被调至该中心任经理,负责管理外购车辆配件和材料。王为了利用手中的权力创点“收入”,于2001年11月以其儿媳任兵(化 2002年1月,王分两次向青白江区顺达塑料异型材厂杨宗武定制了一批客车电扇安装座。王给杨宗武支付现金时,将发票购货单位写为“经营部”。不久,王分别填写了三张“经营部”的发票,将购回的共6600个电扇安装座的单价提高到16.50元,在该中心“报销”后,轻松地获得“利润”35260元。 2001年12月至去年2月间,王代表该中心与开封橡胶厂成都供应处法定代表人帅某签订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从该处购买了一批车辆专用的缓冲胶垫、O型圈、油封、橡胶防尘套等制品,之后,他同样采取换发票、提高单价的手段,在该中心“报销”后侵吞差额款14346.04元。 法院审理认为,王系该中心负责人,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侵吞公款49606.04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