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摊位出租给两个老板 一人要求退租却遭到拒绝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0:42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12月11日讯(实习生陈彦 记者莫义君) 一个摊位租给两个老板,这样的怪事竟让覃先生遇上了。他在南宁市一家蔬菜批发市场租下一个摊位,营业第一天,就有一个老板拿着合同和发票对他说:“这个摊位是我租下的,在合同期内,这个摊位是我的。”然后毫不客气地对他下了“逐客令”。 今年11月27日,覃先生在南宁市五里亭蔬菜批发市场综合交易大厅租下一个十几平方 当天下午,覃先生不得不将摊位内的水果等物品搬回家。次日,他问该市场有关负责人,为何已跟别人签订了合同,还将摊位租给他?随后,他向对方提出退还部分租金和200元押金的要求。“当时,该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并没有答应我的要求,认为我是无理取闹。”覃先生有些气愤地对记者说。 12月8日上午,该市场综合交易大厅办公室一位姓宋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与某果品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的刘老板,从今年8月份起,只交了3个月的租金,11月份的租金目前还没有交。市场方曾电话催他交租金,他说他由于人手不够,不想在该摊位经营了,他愿意放弃这个摊位,并说你们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方才将该摊位租给了覃先生。这位负责人认为他们没有过错。 这位负责人还说,覃先生提出的退款要求不合理。他说,作为管理人员,他们能保证作为租户的覃先生的正常经营,覃先生不想做,自己单方提出要求退钱,是他违约,所以他们不给予退款。责编:蒋秋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作者:陈彦 莫义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