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曝光赖账者(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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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1:37 云南日报 | |||||||
为使今后的执行工作更好地开展,明年,该院将借鉴浙江绍兴、山东东营等法院的成功经验,着手建立被执行人名录制度,即被执行人在法院指定期限内未能清偿债务或者尚未履行部分债务达到一定数额的,经过审批程序后,可将其在该院的网站或者有影响力的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对进入名录的“老赖”,其高消费、出境等活动将受到限制,促使其尽快偿还债务;对主动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则可及时将其从网站上“除名”。 昆明中院认为,在信用度还不高的情况下,采取这种名录制度来约束被执行人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当然,在曝光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如何尊重和保护“老赖”们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基本人权。为此,下一步,昆明中院将制定相关规定,规范被执行人名录制度及操作规程;启动执行案件当事人信息和拍卖信息的标准及进入公告程序、审批等工作,使“老赖”上网制度得以尽快施行。 此外,明年初,昆明市两级法院还将健全执行指导和风险提示制度,进一步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它将明确告知申请人,在申请执行时,应当提供“老赖”的准确下落或者被执行财产的确切线索,否则将可能拿不到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