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医疗事故中被毁容 奔走一年告医院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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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1:37 法律服务时报 | |
这次事故改变了张家兴的生活 本报记者 盛学友 文/图 一位17岁的中学生,因为一次手术,成了一个“面目狰狞”的人。这位被毁容的河北省冀州市徐庄乡中学初中学生张家兴认为这是一起医疗事故造成目前的局面,遂将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以下简称北大口腔医院)推上被告席。 2003年9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做出判决驳回了张家兴诉求。2003年12月5日,张家兴的代理人将申诉状递交到海淀区法院,请求撤销该院已经生效的(2002)海民初字第14484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北大口腔医院赔偿鉴定费和继续治疗费等共计近三十九万元。 手术后变得面目可憎 2002年2月17日,张家兴因左面部长一脓肿,第一次到北大口腔医院门诊就诊,门诊大夫根据当时肿痛明显、有波动感、皮温增高、穿刺液混浊、有坏死组织以及患者病史作出抗炎、引流的治疗方案。 2002年2月21日,病房大夫黄敏娴将张家兴收住院,诊断其病情为无菌性囊性肿物。 2002年2月27日,黄敏娴为张家兴实施手术时,把大脓腔分层缝合闭死。 2002年3月8日,张家兴拆线后即让出院,出院后第四天刀口裂开、流脓。 2002年4月15日,张家兴第二次住院,手术切开排脓,前后共切开8个伤口引流,造成诸多大瘢痕。 2002年4月23日,脓液中出现了放线菌。 2002年5月13日和5月22日,医院两次找家属谈话,告知第二次住院所交费用已用完,再不续交就要影响治疗。张家兴无力支付昂贵的医疗费,只好于2002年5月23日办理了出院手续。出院后立即住进了衡水市第四医院治疗,但目前仍有8个伤口,瘘管、窦道迁延不愈,面容破坏。至此,张家兴由原来帅气的小伙子变成了容貌吓人的人。 2002年9月2日,张家兴将北大口腔医院推上被告席,要求赔偿各类经济损失388977.60元。 败诉后曾经心灰意冷 起诉状递到法院之后,拿到法院判决之前,张家所有的人都始终认为“法院会给我们一个公道”。 2003年7月22日下午,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时,本报记者参加了旁听。 被告北大口腔医院在法庭上称张家兴目前所表现的损害后果不是北大口腔医院医疗过失所致,故不同意张家兴的诉求。 2002年12月17日,受海淀区法院的委托,北京市海淀区医学会做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为“不属于医疗事故”,虽然“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和应吸取的教训,但这些与病情结果之间无明显因果关系”。张家兴不服该鉴定,海淀区法院委托北京医学会再次进行鉴定。 2003年5月21日,北京医学会做出鉴定结论:“本例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患者第一次住院时,医院未作出‘左腮腺嚼肌区放线菌病’的诊断属于误诊”;“医院虽然早期存在误诊,但在诊治过程中逐渐修正诊断是符合诊疗常规的”。 2003年9月10,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张家兴的诉讼请求。 申诉时重新看到希望 法官判决张家兴败诉,依据的是两份医疗事故鉴定书。 “第一次开庭时法官让患方申请医学鉴定,否则可能要承担败诉的风险。尽管患方认为现行的医疗事故鉴定体制决定了结果肯定不利于患方,但最后还是只能同意法官的意见,进行了医疗事故鉴定。”张家兴的申诉状中的这些话,让人感觉到其心境的悲沧和凄凉。 申诉状称,该案有至关重要的两点:第一是缝死脓肿伤口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第二是因误诊行为已经造成严重毁容损害事实的66天后,医院才开始修正误诊错误的,缝死脓中切口的错误和误诊就是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其损害结果与误诊怎么能会没有因果关系呢? 张家兴的代理人孙玉乾是一位资深的医生,他强调指出,因为误诊误治了整整66天,所以导致了放线菌病的发生,因此第二次的鉴定书中第三条说患者第二次住院时被诊断为放线菌病是正确的这个说法实际上是偷换了时间概念——相反,大量的事实和证据说明:病人经过黄敏娴长达66天的所谓的修正诊断的过程,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并发了放线菌病之后才第二次收住院的,从错误手术缝死伤口到第二次住院治疗,实际上就是误诊误治并发放线菌病的过程。 2003年12月5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监庭有关人员认真听取了孙玉乾的关于此案的情况反映,表示出十分诚恳的态度,“严格依法办案,是否立案再审,都会依法给一个答复”。 作为张家兴的代理人,打了一年多官司的孙玉乾“又一次看到了希望”,和张家兴一样,他也在期盼着。(2003年12月12日《法律服务时报》记者盛学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