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复制发行他人电视剧违法获利数额大提起公诉涉嫌罪名:侵犯著作权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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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1:4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现在正在热播的电视剧《皇宫宝贝》,在没有经过授权的情况下,被人给复制发行了,操作人就是“河南省经典影视文化传播公司”(以下简称“经典公司”)“广告部主任”陈某。9日,陈某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陈某,大专毕业,42岁,出生于陕西省汉中市,因涉嫌侵犯著作权于2003年8月4日被刑事拘留,8月29日被逮捕。 经检察机关调查,2002年9月,陈某在没有到工商、税务、文化等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情况下,伙同李某(在逃)套印某广告公司的营业执照,冒用该公司工商注册号,私刻印章,以“经典公司”的名义进行电视剧发行、广告等业务。2003年1月,陈某在没有获得电视剧《皇宫宝贝》版权及相关授权的情况下,复制盗版该32集电视剧录像带,以虚构的“经典公司”的名义与河南三个省辖市的电视台签订了电视剧《皇宫宝贝》的发行协议,以出让电视剧《皇宫宝贝》版权名义,获取了上述几家电视台每集两分钟的加片广告权,共计32集连续播出16天,然后陈某即以“经典公司”的名义拉广告,共收取3家企业广告费5.9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制作人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 赵珊) 线索提供 党玉红 林宇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