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11·22”特大瓦斯爆炸案后续报道违反安全规程 未尽管理职责5名责任人被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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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1:4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平顶山讯记者昨日从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王万杰、李秋军、焦新占、焦占会、李云江等5名犯罪嫌疑人因在汝州市小屯镇孙店煤矿“11·22”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汝州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介绍,王万杰捕前任汝州市小屯镇孙店煤矿矿长兼法人代表,李秋军捕前任该矿生产矿长,焦新占捕前任该矿安全矿长,焦占会捕前任该矿技术矿长,李云江捕前任该矿安全 2003年11月22日下午,汝州市小屯镇孙店煤矿西直井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2人死亡、3人重伤、14人轻伤、1人失踪的严重后果。检察机关认为,王万杰等人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疏于管理,没有尽到各自职责,在安全设施不完善、检测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强令57名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并最终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遂批准对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 (记者 王纪元 通讯员 陶赴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