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女儿为逼老娘离家竟不让她用水、电、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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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1:50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子女因赡养问题争执不休,导致老人被赶出家门半年多,之后虽然得以回家,可女儿女婿却不让她用水、电、气。是什么原因让老人遭此悲惨境遇,记者昨日下午来到老人所住社区了解来龙去脉。 老人现状让人寒心 老人名叫李秀英,今年76岁,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李老太位于火瓦巷的住处时,老人正从附近工地拎水回来,干瘦的手中拎着一个脏兮兮的暖水瓶,衣服上透出一股霉味儿。水拎回来后,老人没有回家,只是守着水瓶在附近和街坊聊着天。老人对记者说,家对她只是睡觉的地方,其他什么都不是。街坊们告诉记者,家里属于老人的只有一个黑漆漆的小房间,水、电、气全部被她的女儿女婿掐断了。为了将老人赶出家门,她的亲生女儿和女婿将住房的总电闸移至他们的房间,只要夫妻俩上班或出门就拉电闸锁门;煤气开关的阀门就会被两人拧下;自来水管的开关就会被两人用扳手扳下,等夫妻俩晚上下班回家后,一切才能恢复正常。一个没有水、电、气的家能算是家吗?所以老人每天早晨起床到街边吃完早饭后,就开始到邻居家串门,中饭、晚饭也在外面吃。 赡养协议引发矛盾 老人告诉记者,她育有一子两女。1992年,所住房屋拆迁,分到了两个小套房。1996年,大儿子首先搬进了位于龙王庙的新居。1997年,她与大女儿、大女婿搬进了现在居住的地方。搬入新居后,由当地街道作证,三个子女在一起就老人今后的赡养问题定了一个协议。协议规定,老人在大儿子家和大女儿家轮流居住,两年一换(小女儿因嫁人未享受分房面积而提出不负担老人的养老)。 两年时间很快过去了,已在大女儿家居住两年的老人按协议应该前往儿子那里居住,可老人突然决定不去了。一是因为老人知道自己是这套住房的承租人,不想离开自己的家。另一方面,儿子家住在7楼,上下十分不便,而且,如果她住过去,就得和已成年的孙子共住一室。大女儿和大女婿因此认为老人对儿子过于偏袒。1999年7月的一天,两人将老人的小床、铺盖及一些生活用品扔到居委会,还在居委会的墙上贴了一张“老人在这里居住时间已到期”的告示。提出既然当初是居委会出面作保,现在老人不遵守协议,就请居委会照顾老人的生活吧。看到自己的东西被亲生女儿扔出家门,想想自己当年含辛茹苦地将3个子女拉扯大,老人禁不住老泪纵横。从此,老人每晚只能流浪于居委会、楼梯的过道中,任邻居和居委会的同志磨破了嘴皮子,女儿、女婿就是不松口。 女儿女婿:就是赶她走 为了让老人重返家门,社区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和老人一起来到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2000年,老人与大女儿、大女婿就火瓦巷7号的归属权问题走上法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定,火瓦巷的住房为老人和大女儿、女婿共有,老人这才得以搬回家中。 虽然老人重又搬回了家中,可为了将老人扫地出门,夫妻二人又想出了对老人断水、断电的方法。老人告诉记者,她的女儿女婿为逼迫她前往儿子家居住,即使两人在家,也禁止她使用水、电、气。一天早晨,女儿看见她拿着脸盆从房间出来,一时不忍,就让她接了点冷水洗脸,可这一幕恰巧被女婿看见了,女婿当即抢过老人的脸盆一下摔出了厨房。老人只好艰难地弯下腰捡起脸盆,又出门讨水去了。 记者问起老人3年来的感受,她说:“我是承租人,这个地方就是我的家,我不想住到其他地方去。他们不让我用水、电、气,我也饿不死,我就是要出这一口气。” 老人的大女儿、女婿告诉记者,当初约定“一家住两年”的协议时老人满口同意,谁知到期了老人却突然变卦,想想三个子女中只有他们在尽孝,心里感到十分不满,断水、电、气的行为就是想让老人搬到儿子家去住。 法官:儿女应早日醒悟 老人所在的社区负责人和法院当年处理此案的法官们一致认为,既然法院判定火瓦巷的住房有老人的一部分,老人就有权住在这里,同样也有权使用家中的一切。作为老人的子女,她的大女儿、女婿仅仅为了尽孝不吃亏而采取强制手段让老人有家不能回,这样的行为于法、于理、于情都说不通。希望他们早日悔悟,尽早让老人过上正常的生活。 作者:曲可、洪唯 (来源:金陵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