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纵火诽谤却不反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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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5:38 华商网-华商报 | |||
民警十四天艰辛抓捕 案发以来的两个星期,六村堡派出所的民警们度过了艰苦侦破的日日夜夜。11月27日晚,他们接到受害人刘某物品被盗窃的报案,立即赶往飞机场,但陈某已退票离开。次日他们便立案调查。11日29日凌晨,又发生了纵火事件,他们再次立案。12月7日侮辱性“启事”的出现,又加重了案件的严重性。 由于陈某的所作所为手段卑劣,影响恶劣,六村堡派出所对此十分重视。虽然陈某公然给派出所写信承认自己的行为,但他却十分狡猾,经常在不同地方出现。在六村堡派出所不懈努力下,犯罪嫌疑人陈某终于落网。 仅认为贴启事“有点过分” 昨日下午6时许,记者见到了指认现场回来的陈某。他告诉记者,他是江苏海门人,今年40岁。今年4月中旬,他认识了刘某,6月下旬,两人同居。 据陈某说,当初他回上海取了1.5万元给了刘某,用在装修酒家等事情上。但后来双方性格不合,感情也不太好,而刘某又千方百计地“逼迫”他离开。11月底,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刘某给他8千元,然后他离开。后来刘某给了他2800元,并让他打了条子。他认为他全心全意的付出没有得到真心回报,他要报复。此前他已将刘某保险柜中的钱物偷窃,之后他又纵火,只想教训一下刘某。最后,他决定将刘某“搞臭”,于是在公共场所张贴了“启事”。 陈某认为自己这样做是被刘某逼迫的,而他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所以只能按照自己的方式来报复。他认为只有最后的“启事”有点过分,而其他做法只是想刺激吓唬刘某。本报记者 鲁周 新闻追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