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二嫁”起纠纷法院判两瓜农赔偿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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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8:35 海南日报 | |
作者:洪宝光 吉进宁来源:海南日报本报讯(实习记者洪宝光通讯员吉进宁)东方市西瓜价格不断上涨,在一周内引发两起西瓜购销合同纠纷。经东方市人民法院调解,瓜农和运销商矛盾得以化解。 今年1月16日,山东青岛瓜商王平胜和东方西瓜种植户王绿科签订口头合同,双方约定于11月18日摘西瓜,王平胜依约交纳1000元定金。但天有不侧风云,11月18日受台风影响, 11月26日,一位来自安徽省巢县的西瓜客商吴少福,状告东方市八所镇西瓜户符诗涛违反西瓜购销合同,造成吴经济损失1000元。据了解,吴少福和符诗涛于今年11月20日签订了《西瓜购销合同》。合同规定,吴少福以每公斤1.16元的价格,向符诗涛购买西瓜8.5万公斤。今年11月25日,吴少福购买了两车西瓜约5.5万公斤,尚有3万公斤西瓜末装运。谁料现在的市场价格一天一变,符诗涛获得信息西瓜价格上涨,便将余下的西瓜以每公斤1.24元的价格卖给另一个收购商。于是引起双方诉争。 经东方市人民法院现场审判,及时分析产生纠纷的原因,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依次作出判决。王绿科退还王平胜订金1000元及赔偿损失1000元,并当庭履行;符诗涛返还吴少福定金6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