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对“烂尾楼”启用“特别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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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6:29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广州12月11日电】(记者李明)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广州现有的57宗“烂尾楼”项目,若能在2005年底前盘活续建,并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对其土地出让金的处理将有“特别政策”。 据了解,“特别政策”是出自《广州市政府办理关于尽快制定整治“烂尾楼”办法的议案实施方案》中的土地出让金有关问题政策。主要是:对1992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出让手 此外,对于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烂尾楼”项目,若用地单位要求重新计算出让时间,允许用地单位补交原来已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签订补充合同,重新约定出让时间。 作者:记者李明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