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 频频偷“对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7:42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成宾 主任记者 赵桂华)花季女孩为弄钱上网,以处“对象”为名与网友约会,频频伸贼手偷网友的钱财。昨日花季女孩吴某被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吴某大连人,今年19岁,父母早年离异,因迷恋上网,初中没念完就辍学了。今年3月,吴某通过网上聊天,跟大连青年江某相识,她用花言巧语和各种媚态向江某献“芳心”,两人很快处上了“对象”。一次,吴某趁江家人不注意,将放在抽屉里的800元钱偷走。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