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低保生”都享“助学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7:49 扬子晚报 | |
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获悉,明年,南京将继续向每位义务教育阶段城市“低保生”发放“助学券”,并有望对外来工适龄子女伸出援助之手。 今年秋季,南京市为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城市低保家庭就学子女顺利入学,首次向城市“低保生”发放了可以充抵学杂费的“助学券”,学校凭“券”到教育部门支取办学经费,无需学校自己筹钱。 据统计,秋季开学以来,全市共有5427户低保家庭领到了“助学券”,教育部门为此支付近200万元。除此之外,全市还通过其他方式补助困难学生的经费近800万元,保证困难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据初步调研,明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就学子女预计与今年持平,约有6000多名“低保”中小学生。南京市市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对这部分学生继续实行“助学券”上学制度。 南京市教育局一位副局长说,明年“助学券”的发放标准将不低于今年,即:义务教育阶段的“低保生”杂费全免,代办费减半;低保对象子女现为孤儿的,杂费、代办费、住宿费全免;低保对象“三残”子女在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如聋、盲人学校)就读的,杂费、代办费、住宿费全免。依此标准,平均每个城市低保家庭承担的教育费用将少支出200元左右,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低保家庭的负担。这部分费用将全部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埋单”,预计至少需要200万元专项资金。 与此同时,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正在研究让更多的流动人口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并切实关注经济困难的家庭,采取多种帮扶措施,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有学上、上好学。(记者王琦)江南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