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发商被钱蒙住眼 房顶竟也拿来卖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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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7:53 新华网 | |
一套位于二楼的商品房,房屋向南延伸有10.41平方米的平台,即底楼的房顶,在交易中,开发商把该平台也捎带着卖给了购房者,却没有把此计入建筑面积。日前,青浦法院判决开发商的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所售平台的钱款应退还给购房者。 2001年8月,青浦区市民李先生向某房产公司购买了位于二楼的商品房一套,建筑面积80多平方米,房屋价款15万元左右。因这套房屋向南延伸有10.41平方米的平台,即底楼的 但此后李先生在收到房地产权证后,发现房屋延伸部位并没有计入房屋建筑面积,于是找到开发商交涉。然而开发商认为,他们从未说过平台将计入建筑面积,但由于平台也是开发商投资开发建筑物的组成部分,给业主无偿使用不尽合理,所以才予以出售。而且当初签合同时是双方自愿的,事后反悔于理不通。双方交涉无果,李先生选择了对簿公堂。 法院审理后认为,开发商出售给李先生的建筑延伸部位系底楼的房顶,该部位不计入房屋建筑面积,也不包括在房地产权证中,因此开发商将该部位的使用权出售给业主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商品房买卖的相关规定,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售建筑延伸部位的条款相应无效。开发商应该退还李先生购买建筑延伸部位使用权的费用21684元,另外偿付李先生利息损失1400元。(记者/李郭平)(来源:新闻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