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闯高速公路丢性命 交警:撞了白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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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8:43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 12月 11日讯 (记者 隋旭光 实习生 蔡文男 通讯员陈凯)今天清晨,济青高速公路淄博段发生了一幕惨剧,一辆在高速公路上疾驶的桑塔纳小轿车超车时,将一名从隔离带里突然窜出的男子当场撞死……今年以来,济青高速公路发生了7起类似事故(不含本起),均由死者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事故给车辆造成的损失。 清晨,高速公路突发惨剧 今天清晨,济青高速公路下行线94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行人在高速公路上当场被撞身亡。记者赶到现场时,济青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已对现场进行了处理,交警在对司机的调查笔录中,是这样记述的:出事车辆司机,是寿光市侯镇地沟村的于孝磊。6:30许,于孝磊驾驶牌号为鲁VS0706的桑塔纳轿车,沿济青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下行线94公里处时,准备超过前面的一辆货车,就在他驶入超车道马上就要超过大货车时,突然发现前方约七八米处,从隔离带里面跳出一行人,于孝磊急踩刹车…… 后经交警现场认定,死者是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系被桑塔纳轿车撞击身亡;桑塔纳轿车前挡风玻璃也被撞得粉碎,损失1000余元,司机于孝磊与车内一名乘客均未受伤。 类似事故频发,交警:撞了白撞 济青高速公路事故处理科交警介绍说,根据有关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等,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撞死行人,如果司机是正常行驶,行人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今天发生的这起事故尚未作出责任认定,但从2003年1月至今,济青高速公路淄博段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相撞事故7起(不含本起),7起事故中行人全部死亡,均为被撞死的行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被撞车辆全部经济损失。 交警提醒群众,高速路上撞人,白撞!行人及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千万不要冒着生命危险上高速公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