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擅闯高速公路丢性命 交警:撞了白撞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8:43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 12月 11日讯 (记者 隋旭光 实习生 蔡文男 通讯员陈凯)今天清晨,济青高速公路淄博段发生了一幕惨剧,一辆在高速公路上疾驶的桑塔纳小轿车超车时,将一名从隔离带里突然窜出的男子当场撞死……今年以来,济青高速公路发生了7起类似事故(不含本起),均由死者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事故给车辆造成的损失。

  清晨,高速公路突发惨剧

  今天清晨,济青高速公路下行线94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行人在高速公路上当场被撞身亡。记者赶到现场时,济青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已对现场进行了处理,交警在对司机的调查笔录中,是这样记述的:出事车辆司机,是寿光市侯镇地沟村的于孝磊。6:30许,于孝磊驾驶牌号为鲁VS0706的桑塔纳轿车,沿济青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下行线94公里处时,准备超过前面的一辆货车,就在他驶入超车道马上就要超过大货车时,突然发现前方约七八米处,从隔离带里面跳出一行人,于孝磊急踩刹车……

  后经交警现场认定,死者是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系被桑塔纳轿车撞击身亡;桑塔纳轿车前挡风玻璃也被撞得粉碎,损失1000余元,司机于孝磊与车内一名乘客均未受伤。

  类似事故频发,交警:撞了白撞

  济青高速公路事故处理科交警介绍说,根据有关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等,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撞死行人,如果司机是正常行驶,行人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今天发生的这起事故尚未作出责任认定,但从2003年1月至今,济青高速公路淄博段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相撞事故7起(不含本起),7起事故中行人全部死亡,均为被撞死的行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被撞车辆全部经济损失。

  交警提醒群众,高速路上撞人,白撞!行人及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千万不要冒着生命危险上高速公路。


新浪网2003年度新闻评选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注册新浪9M全免费邮箱
  新浪二手市场重新开张 结识新网友,短信免费发,就来了了吧!
  缤纷下载俱乐部,只有你够缤纷!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激情大冒险的滋味
探寻无尽欲望边界
非常笑话
搞笑!与众大不同
过瘾!尝尝就知道
图片
铃声
·[陈奕迅] 十年
·[和 弦] 同桌的你
·鸟啼铃语 蟋蟀铃声
铃声搜索


企 业 服 务


中小企业技术交流会
新网站,想要人知道?
低成本实现网上创业!
堵车? 它不堵!!


分 类 信 息
北交大MBA直通车(京)
古城西安群英“惠”
出国留学大优惠(鄂)
牛皮癣鱼鳞病重大突破
揭开糖尿病难治愈之迷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每日2条,28元/月
原色地带--普通图片铃声,5元包月随意下载随心换. 
炫彩地带--彩图和弦铃声,10元包月下载,时尚又精彩
超级精彩
爆笑无比
公车上。女:手移到别处好吗?男:我没勇气再摸别处了…
每日2条,30元/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