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农民工走上14年的索赔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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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9:17 中国宁波网 | |
宁波日报讯(记者杨绪忠通讯员李志鹏)农民工钱加富因为一次工伤事故,双腿截肢,落下一级伤残,并因此历经了14年的漫长索赔路。在众多热心人的帮助下,他终于为自己讨回了公道,获得10万元的赔偿金。近日,他通过本报新闻热线,向帮助他的热心人表示感谢。 祸从天降,双腿截肢 今年32岁的钱加富是余姚临山镇临浦村的农民。1989年,他到象山一家建筑安装公司打工,在江东宁穿路一工地做木工。这年11月23日下午,钱加富站在三楼脚手架上接递钢管,钢管碰到了阳台上方一根1万伏的高压电线,钱加富当场就被电晕了过去,后被转院至上海瑞金医院治疗。院方检查了伤情后认为,要保住性命只有双腿截肢。 手术后,高位截肢的钱加富丧失了劳动能力,连生活自理都成了问题。其父母向建筑安装公司提出索赔。在钱加富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起草了一份协议:公司一次性赔付钱加富生活费及护理费用1.5万元,以后再出现什么事情,公司概不负责。文化程度不高又不懂法律的钱加富父母在协议上签了字。 法律援助为其撑腰 此后,面对不断增加的医疗费和其他费用,钱加富多次向公司提出变更协议内容的要求,均遭到拒绝。 去年8月,在余姚市残联的帮助下,钱加富决定用法律武器给自己讨个公道。余姚市兴达法律服务所的傅兴灿主任为他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傅律师多次到象山和宁波取证。此时,这家建筑安装公司已更名转制,公司总部也搬到了上海。公司方面认为此事已达成过相关协议,又超过了诉讼时效,没有商量的余地了。 随后,傅律师受钱的委托,向劳动部门提出了申请赔偿要求。但因不符有关工伤法规适用时效,申请未被受理。 今年5月,傅律师经委托,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筑公司赔偿钱加富生活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54万余元。市中级法院下函指定由余姚市人民法院立案审理。余姚法院的法医上门为钱加富作了伤残鉴定,定为一级伤残。在法律和事实面前,建筑公司表示愿意协商解决。近日,经法院调解,建筑公司一次性另外补偿钱加富伤残补助费等共1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