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打工四个月反欠学校九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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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9:22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章海宁 齐齐哈尔女教师庞秋菊,来哈尔滨打工四个月,不但没拿到七千多元钱的课时费,反被打工学校索赔9万元。12月9日,四处讨要无门的庞秋菊来到报社,向记者诉说了她在十星文化艺术学校打工的经过。 优厚待遇原是一场空 5月,庞秋菊登求职广告,哈市南岗区十星文化艺术学校将其录用,并签定了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在合同中学校许给庞秋菊月工资1000元,每节课(1小时30分钟)课时费50元。 庞秋菊说,在这所学校做专职教师很辛苦,早8时上班,19时下班,双休日则是7时到19时半。除中午有半个小时吃饭时间外,每天工作时间近11个小时。到5月底,学校按天“借”给她200元工资,说她课时费太少不值得开,等下个月一起算。6月,学校又“借”给庞秋菊1000元基本工资。庞秋菊说她多次向学校领导索要课时费,领导说学校效益不好,等两个月再发。直到9月初,庞秋菊告诉校领导,她10月份要考试不能讲课,请学校找老师替换她。学校说像她这样的老师好找。10月底,庞秋菊向学校正式辞职,这时学校已拖欠她课时费7850元。学校以庞秋菊在校表现不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由,拒绝兑现当初给付课时费的承诺。 学校向庞秋菊索赔9万 记者采访时,学校的一位校长却出示了一份向庞秋菊“讨公道”的书面材料。材料称,庞秋菊从9月份开始,每天只上半天班,严重违反了学校规定。国庆节后,“她以各种理由不上班,不教课,使我校社会声誉及形象受到了严重的损害,造成生源的大量流失。10月22日,庞秋菊在学校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提出辞职,导致初中各年级英语课无老师上课的局面,给我校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此外,材料还列举了庞秋菊其他不良表现:一、庞秋菊擅自带走初二英语补习学生严某,同时又给多名在校补习英语的学生家长打电话,让学生跟她到其他地方学习;二、庞秋菊辞职当天,带走了学校的教科书等教学用具,后被校领导追回,但她还“强行占用了学校购买的部分教学书籍和教学用具”。 学校在材料中向庞秋菊提出三项索赔要求:一、庞秋菊带走学校教学书籍及教学工具,致使正常教学受到严重影响,无形损失巨大,要求索赔2万元;二、从9月初到11月中旬,庞秋菊给学校造成损失2.16万元,要求赔偿;给学校造成名誉损失,赔偿5万元。总计向庞秋菊索赔9.16万元。 据庞秋菊透露,十星文化艺术学校四位专职教师,学校大多欠钱。曾在学校教声乐的杨树江老师对记者说,他从今年3月在该校任课,到7月离开,学校欠他基本工资1850元、课时费150元,还扣了他500元押金。在学校教钢琴的莫晓宇说,她离开时学校欠她500元押金。对此,学校一位校长说,学校是不是欠杨老师的工资,他也不清楚。收押金是因为学校与被聘老师签有协议,在合同期内走了,不退抵押金。其他教师的工资,这位校长说好像不欠。 讨工资,庞秋菊心疲力竭 庞秋菊从10月底开始到各相关部门反映十星文化艺术学校拖欠她工资的问题,但却没有一个部门给她一个说法。 南岗区教育局的同志告诉她,向民办学校讨要工资应去劳动部门。在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庞秋菊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但工作人员认为庞秋菊反映的情况不属于他们仲裁范围,要她去人事局看看。人事局说,十星文化艺术学校不是事业单位,没法管。最后,庞秋菊去法院,法院告诉她,要先进入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然后根据仲裁情况确定是否立案。庞秋菊又要求仲裁部门出具拒绝受理通知书,也遭到了拒绝。 12月9日,记者随庞秋菊再次到市劳动仲裁部门。一位叫吴宪冬的男士同意庞秋菊先提出仲裁申请,然后交局里研究是否受理。这终于让庞秋菊看到了一丝曙光。(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