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冉树林)武隆县巷口镇政府给低保户定了这样一个“规矩”:先到社区服务中心购买价值相当于低保金30%—40%的商品,才能到所在居委会凭购物票领到当月的低保金。该镇有关领导称,这样是为了防止低保户把钱拿去打牌输了饿肚皮。该镇南溪沟居委会的柳某等几个低保户告诉记者,12月4日,他们到居委会领取当月75元的低保金时,被告知要到指定的社区服务中心购买价值相当于低保金30%—40%的商品,然后凭购物发票到居委会领取低保金。当天上午,柳因为没钱只购买了价值12元钱的洗洁剂和酱油等物,没有达到规定 的标准,便没能领到钱。下午他再次前去购物后才领到低保金。低保户夏某购物差十几元,也没能领到钱。同时,他们还反映指定购买的货物不仅价格比外面贵,有的质量还不好。南溪沟居委会主任王远素说社区服务中心是镇有关部门为了方便群众成立的,经营大米、面条、食用油等日常生活用品。居委会是按镇里要求,“动员”低保户到服务中心去购买一定标准的日常用品。对低保户反映的质量、价格问题,王主任称主要是由于进货渠道只限于本地,少许货物的价格有些“波动”,质量有时有一点差异。她说,如果低保户对货物质量不满意,可以要求退货。巷口镇党委副书记杨忠接受采访时说,为了搞好社区服务工作,该镇去年在辖区红豆市场成立了一个社区服务中心。后来,镇里听到群众反映,有的低保户把低保金拿去打牌,为了防止他们把钱输了饿肚皮然后又来找政府的麻烦,镇里便要求低保户在领取下一个月低保金时,向各居委会出示相应比例的购物发票,“查验”其买没买够当月生活必需品。杨称镇里没有硬性规定低保户必须在社区服务中心购物,70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低保户可以不在此购买。(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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