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要赶儿子出门告上法庭,只因要再婚遭反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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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0:38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 】67岁的市民李卫国把与自己同住的儿子告上法庭,想把儿子赶出家门。昨天,鼓楼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李卫国有两个儿子。1997年,因房屋拆迁,李卫国及大儿子李明海一家被安置到北四卫头路一大套住房内,小儿子李明亮一家则搬到福建路上的一小套住房内。2000年5月,李卫国与两个儿子协商,将福建路的住房变更给大儿子李明海所有,李明亮一家搬到北四卫头和 老伴前年去世后,李卫国打算再找个老伴,可遭到了李明亮夫妇的反对。李卫国认为房子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遂将李明亮夫妇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搬出去。 法院认为,李明亮夫妇原本享有福建路住房的居住权,后经协商,该套住房变更为李明海所有,为此,李明亮一家才搬到北四卫头路居住,在购买该房屋产权时也支付了2万元,应享有合法权利(文中人名为化名)。 作者:李自庆、黄允、黄伟清 (来源: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