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残男强暴智残女 受害女子诉诸公堂索赔8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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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6:16 东方网 | ||
东方网12月12日消息:在北京慧灵家政服务中心里,21岁的智残女景某被智残男高某多次强奸。昨天,景某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高某和慧灵家政中心连带赔偿精神抚慰金8万元。 据景某诉称,慧灵家政中心是一家福利性质的股份制企业。景某和高某都属于智力残疾,是该中心成员。2003年6月6日,景某的监护人与慧灵家政签署协议,约定景某每月向慧灵家政 2003年7月以来,景某多次在慧灵家政中心被高某强奸。7月23日8时,景某再次被高某强奸后,立即报告了慧灵家政中心。过了两天,慧灵家政中心才将此事通知景某的监护人。后高某因涉嫌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景某被强奸后,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终日以泪洗面,不能正常生活。景某认为,被告慧灵家政中心未尽管理义务、工作人员严重失职,致使自己多次遭高某强奸,人身权、健康权、名誉权等受到了极大的损害。自己的损失,是慧灵家政中心疏于管理造成的,因侵权人高某属限制行为能力人,也由慧灵家政中心看护管理,因此被告慧灵家政中心应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西城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目前尚没收到被告方的答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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