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产权出让说明会疑窦百出 投资方疑内有文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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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6:43 新华网 | |
“我们希望国企产权出让公开公平公正,不要遮遮掩掩的”,昨天下午,耳闻目睹了一场国企产权出让说明会后的“争吵”,来自浙江的一位投资方代表说了这句话,虽然声音不大,却颇让在场的招商方及投资方代表回味。 昨天下午2:45,在南京玄武湖隧道口附近的南京市城建集团6楼会议室,举行了该集团下属的南京市建设发展总公司国有产权出让情况介绍会。来自省内外的5家投资方企业代表 5家投资方企业代表满心希望听到有关股权转让方式、如何竞标等具体游戏规则,但越听疑窦越多。先是有关方面介绍“建发”的净资产为4458万元,代表们都以为自己听错了——早在11月14日,“建发”公司的“拟招商转让股权”信息就在南京产权交易中心公布,上面写得明明白白,该公司净资产是5732万元,还不到一个月,就“缩水”几百万元!很快,介绍到了此次招商拟转让33.84%的股权,代表们更是大跌眼镜:就是买下了这些股权也不能控股,这不是拿我们耍着玩嘛!要是早点公布这个股权比例,我们何必在这儿白花时间和精力!接下来,一位自称“监督此次产权转让规范进行”的负责人的发言更让代表们摸不着头脑,他说,此次产权转让目的是找一个“优秀的合作者”,优秀的合作者的标准就像选拔干部,要“德才兼备”,也如同找对象,要“才貌双全”,在评判过程中,“价格不是首要因素”,最重要的是“内秀”。然而,一直到介绍会结束,代表们都没有听到一句关于“德才兼备”更具体、更加量化的标准。 最令投资方惊讶的话语来自城建集团一位姓王的女老总,她介绍了转让招商程序,即在当天的介绍会结束后,招商方将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各家投资方“分别洽谈”,之后再“招商招募”,包括投资方购买招商文件、递交收购文件,招商方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尽职调查等,最后是确定受让方,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这位王总还指出:“专家将对投资方招商文件中的报价、未来5年经营发展思路、财务运行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综合评审”,同时“价格不是惟一因素”。 众多疑点让部分投资方代表实在是忍不住了,王总一宣布介绍会结束,一位投资方企业老总便大声质疑,要求解释几个问题。王总马上回答:“这个会后单独谈,今天只是信息发布会。”一位投资方企业法律顾问跟着发问:“没有发布招投标具体信息就要审验资格,是不是不符合招投标程序?”王总马上反驳:“我们是招商招募不是招标。”法律顾问紧追不舍:“按照11月13日颁发的《南京市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产权交易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拍卖、招标、竞投等方式,就是没有‘招募’方式。遵照国家的招投标法,这次股权转让的程序也有不规范的地方。”“招投标是只对设备招投标,这些问题去跟专家探讨。”“参照国家招投标法,好像不只对设备才能招投标!”“参照和遵照不是一个概念!”法律顾问和王总互相“咬”住不放,现场气氛顿时紧张起来。南京国资办一位处长出来“打圆场”:“今天只是见面会,具体信息以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的为准。”他同时表示:有问题可以和招商方的法律顾问谈,由法律顾问再把意见反馈过来。 下午4:30左右,那位在会场唇枪舌战的投资方企业法律顾问,向招商方法律顾问反映完意见后,感叹了一句:“我们并不是‘发难’,只是希望这次国有股权转让能遵循公平和竞争性原则,即便输了,也希望输在一个公平的游戏规则下,输得心服口服。”(记者 秦小奕)(来源:扬子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