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理念转变 体现人文关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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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3日09:12 今晚报 | |
昨晚,一行人返回法院时已近10点,送走吕刚的亲属后,就刚刚结束的母子间的特殊会见,记者采访了和平法院刑庭庭长李春耕。 李春耕介绍说,刚刚结束的母子会见,并不是法院所搞的一项活动,而是突然出现在审判当中的特殊情况,法院的做法反映出一种司法理念的转变。吕刚作为未决犯,依法不得私下会见家属,但因为吕刚母亲出现了特殊情况,而吕刚的案件已经休庭等待宣判,所以有 谈到司法理念的转变,李春耕庭长认为,就是不要就案办案,应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如吕刚一案,在法律审判的同时,邻里关系的反思、将在社区造成的影响都应有所考虑。另外,就是执法中的人性化。审判中,法院居中审理,增强控辩双方的说理,并要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为法律处罚的是被告人的违法行为,但被告人的其他权利依然受法律的保护。 此次吕刚的母子会见,情况十分特殊,也很个别,所以,法院经考虑同意了其亲属的要求。但同时,李春耕庭长称,此次会见不会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因为法律不保护被告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