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准入门槛提高 不合格者不得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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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3日09:19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 12月 12日讯(记者 王任辉 通讯员刘峰沈刚)记者从今天召开的贯彻全国建设系统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今后,淄博市将提高建设工程安全准入条件,企业参加评优、评先、晋级等工作以及参加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将与该企业安全管理情况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淄博市将逐步建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把安全生产 自12月20日起,淄博市范围内的所有在建工程必须全面停工,确需继续施工的工程,必须由施工项目部制定详细的冬季施工方案和保证措施,并经企业安全机构验收合格,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批,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