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代金券消费不给发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3日09:20 新晚报 | |
本报讯 在饭店内用餐,结账时使用了代金券,却被店家告知这种消费“不给开发票”,日前,市民徐先生遇到了一件“怪事”。 据徐先生讲,7日晚,他与朋友来到位于道外区的丽珠美食城用餐,共计消费258元。结账时,他们支付了60元该饭店的代金券和198元现金。离开饭店前,徐先生在吧台处索要用餐发票,谁知被店方拒绝。对方告诉他,用代金券消费,不付发票。徐先生解释说自己还交 用代金券消费真的就不能开发票吗?对此,市地税局征管处霍处长明确表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据她介绍,顾客使用的代金券属于有价证券,这种有价证券是消费者本身所有的资产,因此,无论是完全使用代金券消费还是代金券与现金同时使用,都应按照实际的消费总额给顾客开具发票,否则便涉嫌偷税。很多市民拿着代金券消费时认为商家不给发票是“理所当然”,或者即使索要发票也不是“理直气壮”的做法,完全是一种错误的认识。消费者如果遇到用代金券消费不给发票的情况,可到所在区的税务部门进行举报,同时还可因侵犯消费者权益向当地消协投诉。 (本报记者 王剑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