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伴“告”赢遗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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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3日09:27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2月12日讯 生前立遗嘱将财产全部给了自己的子女,老汉去世后,老伴以遗嘱不合法为由将子女告上法庭。近日,城阳法院一审判决子女将其父和老太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半归还老太。 1985年,原告林淑萍与苏良之结婚,双方均属再婚。今年4月28日,苏良之生前立下遗嘱,将房产和存款都给了自己的子女。今年5月4日,苏良之病逝。 法院审理认为,苏良之的遗嘱中涉及原告财产的部分应属无效,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