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法院对10宗刑事案件一审判决 曾庆德等24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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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3日10:37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昨天上午,澄海区人民法院在澄海区大众影剧院召开宣判大会,对10宗刑事案件宣告一审判决,曾庆德等2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17年有期徒刑。 今年6月14日晚8时许,被告人曾庆德、田新勇、肖洪涛、陈天诺4人合谋抢劫作案,携带西瓜刀窜至澄海区下窖村河堤路段,持刀抢劫在河堤上幽会的男女青年刘某、曾某,劫得现金100多元、价值510元的手机1部及摩托车1辆,曾庆德、田新勇还将曾某带至河坡草丛中 | |